宁明县荣获“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2020年12月28日,从南宁传来喜讯,在当天召开的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暨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宁明县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近年来,宁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利民惠民工程。通过加强城市基础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举措,使宁明县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宁明县先后获评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文明村(镇)1个;区级文明单位19个、文明乡(镇)13个、文明校园2个;市级文明单位12个、文明村(镇)27个,文明校园5个;评出县级文明村(镇)102个、文明单位114个、文明校园5个。

  几年来,宁明县投入6亿多元,先后完成南友高速花山互通、城区绕城路、兴宁大道东提升改造、县城特色街区、城区美化亮化、旅游厕所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购置30辆新能源公共汽车,在全市率先引进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投入8500万元实施15个市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市容市貌换新颜。

  宁明县通过举办各类模范及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积极树立榜样力量,引导教育群众向模范学习。几年来,成功推荐韦柯等4人进入“中国好人榜”,其中,朱秋平等4人成为“好人365封面人物”。2020年,峙浪乡黎明华乡长被评为全国“最美公务员”,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务员。

  在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面,全面推行属地管理、门前三包管理模式,街道推行街长责任制,商业小区推行物业责任制,社区推行主任责任制。实行环卫一体化管理,中心城区主干道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率100%。积极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交警疏通车辆。加强对违反交规、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整治力度。组织退休老干部在县城主要街道进行巡逻,纠正市民乱丢垃圾、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严厉整治乱搭乱建、违规设置广告牌(栏)行为,先后拆除违法建筑5000多平方米、违规广告3800多平方米。在窗口行业深入开展以“打造文明窗口、展示文明形象”为主题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业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着力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宁明县首创“美德银行”模式,成效明显,反响强烈,此经验做法获得在全市推广,并被各大媒宣传推介。几年来,举办花山诗文创作培训讲座40多场次。积极开展“读书日”“阅读服务宣传周”“品名著、诵经典”及“我的书屋我的梦”等读书活动。推进文明创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

  宁明县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城”工作,激发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在社区、居民住宅区、学校、商业门店、出租车、公交车、建筑围墙围挡等醒目位置设置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的公益广告和景观小品500多处。制作“不文明图片展板”在广场、社区、学校进行巡展。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县文明氛围日渐浓厚,群众从“要我创城”转变为“我要创城”,形成了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赞 (0)踩 (0)

广西乡村振兴战略公众号

广西县域经济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