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建制度 明责任 全力推动脱贫攻坚

  港北讯(陆宏夏)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贵港市港北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以“扶贫大格局”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纵深开展,在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上双管齐下,有效促进了脱贫攻坚体系的“血液”畅通循环,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制度导事,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方向明确。港北区坚持以“扶贫大格局”的模式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成立了13个专责小组,联动了全区8个乡镇(街道)和54个区直单位(部门),让脱贫攻坚工作“血脉相连”。同时,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组的“大脑”功能,通过制定实施每月“扶贫周”工作制度、扶贫工作周例会制度、区委书记“零报告”制度等制度,通过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推进的大扶贫格局,为脱贫攻坚提供长效驱动力。其中,“扶贫周”制度设定了每月第一周为“扶贫周”,并由区综合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指南,明确处级领导、乡镇(街道)、后盾单位以及帮扶人四大主要扶贫群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指导全区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周例会制度设定了每周一上午,区委书记先听取综合协调小组的工作汇报,每周择半天以区委书记“定题”、专责小组“解题”和乡镇“答题”的形式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听取各乡镇和单位(部门)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的详细汇报,并研讨工作推进的方向、举措以及解决存在问题。“零报告”制度设定了由各乡镇和单位(部门)上报需要区委协调的脱贫攻坚工作难题,经综合协调小组审核后报送区委书记,由区委书记亲自协调解决。港北区多项目综合协调制度的实施,让领导小组及时掌握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了解决存在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扫清障碍。2019年以来,全区通过制度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高效运转,及时有效存在问题50多个。

  责任管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组织过硬。港北区通过对干部的责任严管,确保了工作有组织有保障地推进和落实。一是处级领导牵头担责。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对应的分管领导担任各专责小组的组长,区人大、政协处级领导和行业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长副组长定期组织召开本组的工作研讨会、并有针对性深入基层调研,有效地发挥了处级领导的工作资源优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也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行业部门主动担责。对于行业扶贫工作,行业部门主动担责,积极发挥行业部门的业务优势,有效推进工作。如由区财政局牵头落实的扶贫小额信贷回收工作,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联合金融部门、政法部门等部门,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回收工作“一企一册”和“一户一册”,采取政策介入、政法提醒和法律起诉等举措,使得我区扶贫小额信贷回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好成效,在全区的排名中名列前茅,截止9月1日,逾期余额0万元,逾期率为0%。三是乡镇积极担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乡镇扮演着的发挥起着关键的角色,港北区8个乡镇在各专责小组和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担当起工作责任,统筹各乡镇的扶贫工作队和村干部加强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有组织、有保障地推进。

  对症下药,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精准推进。港北区通过三种途径查找脱贫攻坚工作的“病症”,一是各乡镇和单位部门主动上报的问题;二是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三是上级暗访、督查检查和调研等方式反馈的问题。全区通过这三种途径汇总整理和归纳存在问题的种类,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由相关业务的责任部门“把脉开方”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限时销号,进一步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健康达标”。2019年4月份以来,港北区对应巡视组反馈广西、督查检查等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出47个问题,列出141项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截止目前,除需要到年底才能统计数据的10条问题外,已完成整改问题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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